違建限期未清理縣府將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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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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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處理違章建築督導考核業務暨檢討會議昨日舉行,縣府經研商採以統籌規劃方式及配合整治,針對既有違建採以分區分段清理作業,整合各單位配合以區劃範圍就業管影響公共安全、妨礙道路交通及佔用騎樓商(住)家先予勸導限期配合改善,若逾期未配合清理者,縣府統合移請強制拆除清理作業,逐一清理,期達到預期執行成效。
這項違建督考及檢討會議於昨天上午十時三十分,假縣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內政部督導考核組副組長黃仁鋼和相關人員抵金督考,縣府和各鎮公所相關單位人員出席與會。
盧志輝表示,金門早期於軍管時期採單行法規,都計管理是近幾年的事,金門在執行違建經驗也不足,且面對執行困境,包括主客觀在內;未來將盡力來處理違建業務,以期提升執行成效。
黃仁鋼指出,各縣市處理違建業務面對人力、物力及民俗風情,以及執行困難度的難題。在違建督考及檢討會議中,他也針對拆除經費執行概況等業務進行了解,也聽取縣府建設局說明,並給予指導,希望有助提升考核績效。
縣府建設局表示,針對本縣既存違建影響公共安全案件,均列為優先執行拆除作業;列管在案之既存舊有違建案件,依金門縣新舊違建劃分及處理條例列管處理。同時,為防止新增違建產生,也委由有線電視台配合電子媒體播放相關文宣,各鄉鎮公所另制作書面文宣分送宣導,以加強民眾相關知識。
另,縣府建設局針對執行違建業務也提出加強查報、持續輔導既存違建之合法補照作業、檢討執行違建拆除作業之改進與執行方式等多項具體策進和檢討改進作為,以期提升明年度處理違建督導考核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