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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費留考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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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一年公費留學考試刻正受理報名中,請有意報考者把握時機及早報名。
 有意報考教育部一百零一年公費留學考試者,即日起至八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止,先於報名網址(https://www.bicerexam.moe.gov.tw/)填寫報名表,並應依簡章規定日期及地點辦理現場報名。南部地區報名已經結束,提醒有意報考本考試者,請利用中區及北區報名,資訊如下:
 一、現場報名日期、地點如下:現場報名地點可任擇一區。(一)中部地區:八月十八日、十九日,在國立臺中女中進德樓九樓受理(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起至四時三十分止)。(二)北部地區:八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三天,在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普通大樓地下室【闈場】受理(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起至四時三十分止)。
 二、現場報名經核對資料齊全後,當場發給一百零一年公費留學考試准考證。
 今年預計錄取一百三十五名,計有一般公費留學一百一十二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八名、原住民公費留學十名、身心障礙公費留學五名。
 教育部呼籲有志報考者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書件,以免錯過報名時間。並提醒報考者於現場報名時,特別注意以下三點:(一)於現場報名時,本人或受託人均須攜帶中華民國國民新式身分證正、影本(舊式身分證或護照均不受理),驗畢繳還。(二)報名時繳交之照片(本人最近二個月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共需三張,且三張相片皆須相同,非同一式者不予受理。(三)報名所須繳交之各外國語文能力證明,在本年公費留學考試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各該外國語文能力測驗主辦單位寄發之正本成績單及級別合格證明,皆為有效,請及早準備。(教育部不採認登載於網路或成績查詢系統上之考試成績,持該考試成績影本者,不受理其報名)。
 對於報名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以電話(02)77366074或7736573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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