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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營區是重要資產應開發商轉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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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執行情形第二次檢討會議。會中,就辦理取得合法建築物證明或補照程序及消防設施改善作業、建設局統籌辦理地區(含國家公園範圍)之紀念性建築物認定作業等,進行研商討論。縣長李沃士強調,所有營區都是金門重要資產,能開發活化再利用或商轉,將有助觀光旅遊資源的豐富度。
檢討會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縣府局室主管、鄉鎮公所、金管處代表與會。
縣府研考室指出,這項會議係依據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研商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問題解決腹案會議」決議事項召開。前揭會議決議概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屬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之原則,計列管七項決議;第二類為以陽明二營區作為推動商轉標的,各局室應辦理事項,計列管三項決議。前揭會議業於一百零一年七月十日召開執行情形第一次檢討會議,計解除列管三案,繼續列管七案。
研考室指出,前決議以陽明二營區作為優先推動商轉之標的,另溪邊風景區及周邊營區為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西洪二營區後續規劃目前亦申請「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補助計畫,將持續以前三處營區作為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之示範計畫。
針對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的問題,縣府提出解決腹案,並已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召開「研商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問題解決腹案會議」;縣長李沃士並希望提出一個具有商轉價值的軍事營區,做為申請離島重大建設投資案子,鄉鎮也可以推動,以達到政府活化及財務運用的目標。
縣府研考室表示,金門地區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建管、都計、消防、商業登記及旅宿業登記等相關法規限制;縣府於是提案送請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協助解決,經納入今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六十二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昨檢討會中,也就協調國防部認定縣府整建之軍事營區為合法建築物,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建設局統籌辦理地區(含國家公園範圍)之紀念性建築物認定作業;請交通旅遊局、財政局選擇一處營區與國有財產局合作,申請核定為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後,朝BOT方向進行;請交通旅遊局即行辦理取得合法建築物證明或補照程序及消防設施改善作業,並請教育局、建設局及消防局協助…等,進行討論。
縣長李沃士指出,有關鄉鎮撥用營區由財政局統籌處理與輔導列管;交通旅遊局並宜就接管陽明二營區突破商轉,讓文創商品或飲料可販售等,豐富旅遊過程的觀光客消費,能加速努力。並提醒做好陽明二營區未來污水處理。
李縣長也對於古寧頭播音牆軟體建置、古寧頭戰史館到播音牆自行車步道開設,串起北海岸觀光,讓觀光客憑弔古戰場,是請交通旅遊局、工務局列管來做。也請金管處就古寧頭戰史館週遭、賈村規劃運用多使力。
至於金湖鎮長蔡西湖關注的山外營站有礙觀瞻問題,縣長李沃士也請衛生局就國防部同意撥用程序上,能再催一下,以利拆除。縣長李沃士也要求財政局以溪邊為核心,加速開發的推動作業。
研考室指出,有關交通旅遊局與財政局選擇一處營區與國有財產局合作,申請核定為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案,已選定西洪二營區為試辦區域,縣府已於一百零一年八月九日以府研綜字第1010060405號將「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提案─『金門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計畫│西洪二營區推動開發計畫與其周邊整體規劃案』」函送教育部審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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