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後天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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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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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民政局公告內政部役政署為配合國防部實施募兵制,各公所自九月三日起至九月廿五日止受理101年(第二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民政局表示,這次開放計有五千八百名,其中以專長資格服內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管理幹部)八百名,單純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五千名。
民政局表示,凡82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未具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但66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限以專長條件並以第一時段提出申請。
民政局表示,役男以專長資格申請服替代役的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並於行政機關上班時間持專長證件及填具自願選任管理幹部切結書,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民政局表示,於申請截止日(九月廿五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才算完成申請手續。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之役男,於該次公告受理期間,持身分證及私章直接向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
另,特定條件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以「專長資格」提出申請,並依順序甄試:1、取得指定國家考試及格專長證照者。2、取得指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長證照者。3、具備主管機關會商需用機關指定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