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公務員林俊消防救災服務助人最樂

金門縣消防局大隊長林俊(中)獲得金門縣政府模範公務人員殊榮,由副縣長吳友欽頒發當選證書獎牌表揚。(李增汪攝)
獲得縣府模範公務人員殊榮的金門縣消防局大隊長林俊強調,從事消防工作迄今將屆十二個年頭,期間處理過大大小小救災、救護及為民服務案件,更訂定了許多執行計畫,亦獲得無數評比績優獎項,背後的辛苦常不為人知,但所謂「助人最樂」,可以同時工作又能為民服務的應該只有消防了,秉持著樂在消防的態度,積極的在工作中獲得樂趣,對於消防工作執著且認真,讓自己在多樣化的消防領域裡,能夠更加精進、在本職學能上,能夠駕輕就熟。
林俊表示,在自己從事公職期間,非常感謝家人對他的支持與默默的付出,讓他可以無後顧之憂的為工作打拚。是期許日後能跟自己的小孩說:「我很平凡,可是工作卻不平凡;我不富有,卻滿懷愛心,不吝施捨;消防工作讓我實踐仁道與慈悲,我以身為消防人為榮」。
民國六十六年出生於前線的金門,是一個純樸但具有濃厚戰地色彩的島嶼,與廈門島僅一海之隔,歷經戒嚴軍管時期,加上位處前線,常被定位為反共復國的前哨站,在當時的教育背景下,林俊認為能使自己的意志更堅強,長大後勵志報效國家,毅然報考中央警察大學,投入消防工作。
而隨著時空因素的轉變,自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解除戰地政務體制,金門從此脫離戰地軍政的色彩;政府開放金門地區觀光,旅遊源源不絕,高樓建築及各項行業申設,加上兩岸關係的和緩,九十年開始「兩岸小三通」交流,對消防救災工作及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受到影響,因此消防救災工作相形重要。
林俊自民國八十八年警察大學畢業後,分發到金門縣警察局烈嶼警察所擔任巡官,由於消防工作尚未專責化,由各警察所兼任,警察所除了每日各項攻勢勤務外,在發生火警時,必須返所換消防車以便執行滅火勤務,期間承辦防火宣導工作全縣評比第一名、參與八十八年「丹恩」颱風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獲鄉長肯定,在其他交通安全、維安工作及總統大選勤務等多獲上級肯定。
而在警察工作上,需常與民眾接觸,林俊因而累積更多做人處事的道理,半年多後,消防局成立,也回歸專業,然剛開始僅是一個簡單的雛型,一個人必須兼負內、外勤多項任務及工作,如今變成了不可或缺的經驗和實力,面對長官臨時交辦的事項,也能輕鬆面對,並且不辱使命完成長官所交辦的事項,獲得九十一年度績優消防人員榮銜。
在從事消防工作二年多後,在長官的鼓勵下,林俊考取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研究所,再度回到警大進修,將理論與實務重作結合,兩年研究所畢業後,重返工作崗位,在處理各項業務更能得心應手,迄今,參與過無數重大災害搶救,業務上辦理九十二至九十五年金門地區推動火災防制成效優良,榮獲全國第三名、榮獲九十八年度績優消防人員榮銜等;統籌辦理金門縣九十九、一百、一百零一年度災害防救演習,連續三年獲得全國丁組第一名,萬安三十四號演習災害防救兵棋推演,榮獲全國不分組第一名;承辦內政部「災害防救深耕五年中程計畫」一百年度蒞金評比,獲得縣市「優等」,金城鎮獲得公所層級「特優」,連續負責統籌規劃第一至四屆「金廈海域泳渡活動」暨第七至十屆「搶灘料羅灣海上長泳活動」海上救生工作,並擔任海上救生指揮官,均圓滿完成任務。
林俊表示,這次能夠獲得金門縣模範公務人員的殊榮,也特別感謝消防局長楊肅凱及各級長官的提攜跟愛護,更要感謝全體消防工作團隊,因為,今天的成果是靠所有同仁的努力與付出所堆積而成,這份榮耀是屬於全體消防同仁的。他並感謝家人的支持,認為消防工作無法兼顧家庭,有家人的體諒和支持,才能全心全意投入工作而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