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修復式司法地檢署辦志工訓練

金門地檢署舉辦101年度修復式司法說明會暨志工教育訓練。 (金門地檢署提供)
修復式司法將於本(九)月開始於全國各地檢開始試辦推行,金門地檢署昨日舉辦101年度修復式司法說明會暨志工教育訓練,檢察長張金塗指出,「修復式司法」是從人本的觀點來化解犯罪問題,以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為前提,讓被害人、加害人能透過此一機制化解彼此心中的裂痕與傷痛。
金門地檢署於昨日上午9時在地檢署五樓會議室舉行101年度修復式司法說明會暨志工教育訓練,由檢察長張金塗主持,邀請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呂蕙美主任為授課講師,與會人員有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更生保護會三會志工,以及地檢署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執行小組成員及修復式司法促進者等人參加。
檢察長張金塗表示,修復式司法將於本年度九月開始於全國各地檢開始試辦推行。所謂「修復式司法」或稱「修復式正義」,主張從人本的觀點來化解犯罪問題,以尊重當事人的意願為前提,並在安全、溫暖的環境下,促使加害者、被害者雙方有機會透過對話的方式,來共同決定修復犯罪傷害的方案,所以修復式司法也就是一個以被害人、加害人及社區為主體的恢復性司法運作機制,讓被害人、加害人能透過此一機制化解彼此心中的裂痕與傷痛。
擔綱講座的呂蕙美講師進行「修復式司法介紹與實務分享」。她是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主任,同時也是台南地檢署修復式司法的內聘督導,在課程中他除為大家介紹修復式司法的意義與精神外,也分享了其在台南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的相關經驗提供金門試辦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做參考。期能藉由修復式司法的推展,化解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心結,為金門地區帶來更多的祥和與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