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公務人員/五之四》李愛瓊﹕今後將努力推廣生態保育工作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辦事員李愛瓊(中)獲得金門縣政府模範公務人員殊榮,由副縣長吳友欽(左)頒發當選證書獎牌表揚。(李增汪攝)
獲得縣府模範公務人員殊榮的金門縣政府建設局辦事員李愛瓊強調,金門因戰地政務時期保留著完整的自然生態,地區現還保留著珍貴的歐亞水獺、金龜、大鱗梅氏細魚扁等保育類物種,保育工作的推廣也是她個人目前重要工作,今後將更加強這方面努力,使公務工作朝更好方向邁進。
李愛瓊於民國七十年起任職於地政所擔任助理員七年,辦理相關地政登記業務,並於七十七年起奉調育幼院擔任保育員十五年,再於九十三年起奉調縣府建設局辦理相關保育、林業、社區綠美化等工作。
她表示,加入縣府這個大家庭要做要學習的事情很多,特別感謝歷任的局長、課長及現任局長葉媚媚的提攜及愛護,三十多年公務生涯並感謝各工作伙伴的互相幫忙。而榮獲這個獎項是公務生涯的肯定,也是責任的加重。
李愛瓊於地政所擔任助理員七年期間,辦理相關地政登記業務,為落實便民措施於每週二或週五至烈嶼鄉民眾服務社辦理地政業務收件與諮詢工作。七十七年起奉調育幼院保育員十五年,於任職期間完成訂定辦理院童獎勵學金,鼓勵院童繼續升學輔導許姓及陳姓院童考上國立中興及政治大學,並利用寒、暑假舉辦自強觀摩活動,家庭訪視讓院童與原生家庭維持良好互動關係。
九十三年起奉調縣府建設局辦理相關保育、林業、社區綠美化等工作,為使機關學校投入參與綠美化工作,於九十四年修訂「金門地區鼓勵社區參與綠美化工作實施要點」,將機關學校納入補助對象,使綠美化工作更普及;又為落實社區綠美化成果後續管護工作,於一百年十月再增修正實施要點為「金門地區鼓勵社區(含機關學校)參與綠美化及其設施維護工作實施要點」,納入後續維管護補助,增加地區綠化面積,合計輔導綠美化社區金沙鎮蔡厝社區等二十五處,機關學校金城國中等十五單位,成效顯著。
而為增加地力及合理化施肥,並推動辦理農委會農糧署補助各產銷班購買國產有機質肥料,績效良好,榮獲農糧署年度評比執行績效績優縣市。
另外,投入辦理「金門縣田浦食蟲植物棲地經營管理計畫」將金沙鎮田浦食蟲植物區私有地五公頃於九十六年起(一租五年)辦理租用完整保存珍貴長葉茅葶菜、寬葉芼氈苔等六種食蟲植物復育。並辦理「金門浯江溪口生態復育與監測計畫」、「租用重型機具掩埋外來入侵植物互花米草移除計畫」,自九十六年起至一百年十月止移除浯江溪口外來物種互花米草約九點五公頃,於金沙鎮官澳海堤移除約五公頃,讓原棲地恢復濕地生態環境,對自然生態保育做出具體成效。
另外,辦理撥用「陽明二營區閒置營區活化再利用工程」委託規劃作為地區童軍露營園區。並於一百年爭取農委會補助規劃於植物園閒置營區活化設置「金門縣鯨豚生態教育館」,並在春節前夕於一百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正式落成啟用,提供軍民最佳休閒去處與推廣海洋保育觀念,成效具體顯著。
李愛瓊並研提「金門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以落實樹木保育工作。另外,協助辦理九十九年農林漁牧普查工作,並擔任組員,圓滿達成任務,並獲得行政院主計處評選為「優等」縣市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