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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地政務臨員慰助金楊應雄邀相關單位研商解決之道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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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之慰助金協調會昨在立院召開,由立委楊應雄主持。(立委楊應雄辦公室提供)

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之慰助金協調會昨在立院召開,由立委楊應雄主持。(立委楊應雄辦公室提供)

針對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之慰助金,雖已由金門縣政府訂定發放辦法,縣議會亦編有預算,惟該案送中央政府主管機關備查懸而未決。縣籍立委楊應雄昨特別邀相關單位在立法院召開協調會,共同研商解決之道。
這項協調會,昨在立法院召開,由立委楊應雄主持,參加人員包括有金門縣政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以及國防部等單位。
據楊應雄指出,金門縣政府擬發放該慰助金係因民國八十一年戰地政務驟然中止,當年適用戰地政務法規進用的臨時非編制內人員,因未任職滿十年以上,突然失去工作權,又未獲任何補償救濟,難謂公平合理。過去他擔任議員時期便積極爭取,如今金門縣政府願意自行籌措經費予以補償,中央業管部門卻推三阻四,毫無道理,應儘速准予備查。
金門縣政府人事室主任翁正義則認為,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之慰助金已非屬「離遣費」之性質,依據民國100年10月由時任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針對該案所主持的會議結論,倘慰助金未涉員工給予事項,在縣府財政可自行負擔、適法及符合公平合理之原則下,另訂規範,則可本於權責自行核處。今將該辦法送請中央報備是為求妥慎,並符合地方制度法之規範。
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代表陳碧蓮專門委員表示,該總處掌管軍公教之薪俸待遇,本案慰助之對象既非公務人員,該處非主管機關,無核備之權。出席的內政部民政司科長唐根深則認定,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慰助金辦法的內容涉及員工給與事項,應由人事行政總處卓處。不過,唐根深也表示前揭行政院之函示,內政部並未收到,並不清楚其內容。
楊應雄委員認為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慰助金辦法之內容在性質上應與內政部之主管業務較為相關,應由內政部負責研處。而在楊委員的要求下,內政部也同意在兩周內將行政院之函示內容作進一步了解並予以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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