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手指虎屬管制品縣府加強宣導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1,955
  「手指虎」在台灣係屬受管制之刀械類武器,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李增汪翻攝)

「手指虎」在台灣係屬受管制之刀械類武器,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持有。(李增汪翻攝)

 今年一到八月份,小三通旅客帶進「手指虎」管制品觸法,金門縣政府治安會報昨日決議,請縣府交通旅遊局製作宣導海報或大型立牌宣導,以提醒鄉親、旅客不要觸法。
 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昨日在治安會報中提案指出,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手指虎」是受管制的刀械類武器,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及持有。近來發現民眾在大陸以新台幣七十五元購入「手指虎」,從廈門搭乘小三通客輪到金門,轉搭飛機回台灣時被航空警察局台北分局金門分駐所員警查獲之案件有增加趨勢。
 警方統計,今年一月到八月查獲八件「手指虎」持有案,移送法辦。縣警局刑警大隊表示,多數持有人不知道「手指虎」是違禁品。而此類起因研判係「手指虎」在大陸地區並非受管制之武器,故民眾誤以為在臺灣地區可合法持有而攜入。
 在金廈小三通進出民眾人數逐年增加,縣警局刑警大隊建議在水頭碼頭及金門機場張貼宣導海報或豎立大型立牌,縣長李沃士指示縣府交旅局研究辦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