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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縣府召開檢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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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主任秘書盧志輝昨主持「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101年度第三季執行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先期檢討會議」時強調,補助計畫逐年減少得之不易,他要求各單位善用每分補助款,並落實執行及品質管控。
這項檢討會是於昨日下午二時假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秘盧志輝主持,與會單位包括有教育、工務、交旅、文化、警察、消防、農林畜牧、車船、體育、水廠及研考室等派員參加,同時針對上季執行情形進行逐案檢討。
據了解,101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暨100年度暨以前年度預算保留繼續執行計畫共36項計畫(其中,101年計畫計有22項),總計核定補助金額計新台幣434,853,000元。
縣府主秘盧志輝指出,離島建設基金計畫的管控係按季呈報,每一季執行狀況都需嚴密監控。根據離島建設基金規範,若被列為執行落後者已補助基金將被駐銷收回,所以他特別提醒與會各單位審慎執行,並掌握進度確實推動。
盧志輝表示,離島建設基金計畫都有其規範,目前各單位若有急迫性、臨時性需求,可先以「個案」方式提報計畫求「解套」,除此,若有新增也可先提報計畫,明年一併爭取離島建設基金補助。
縣府研考室主任陳朝金表示,經建會近期內將檢討第三季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執行情形,如有計畫連續落後或尚未發包者將予註銷,為確認縣府基金計畫目前執行情形並預先檢討第三季執行進度,所以召開會議檢討。
陳朝金表示,凡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者應就落後原因提出檢討因應,追趕進度,其落後進度達10%以上者,應檢討責任歸屬,如涉有疏失責任宜辦理懲處;另對計畫之執行如有人為執行不力者或遭註銷致經費繳回者,亦將檢討議處。
陳朝金也說明,有關「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管考作業要點」之管考相關規定,截至8月底止,計畫所有標案均未發包者,由主管部(會、署)檢討註銷該計畫(但計畫依核定期程辦理者不在此限)。
至於部分計畫仍尚未完成發包,也請儘速檢討原因完成發包作業,如為不可抗力之因素可函請主管部會辦理變更計畫,避免基金補助經費被註銷或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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