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安標章烈嶼第四班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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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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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100年輔導烈嶼鄉蔬菜產銷班第1班、第2班、第3班取得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認證,將賡續把烈嶼鄉蔬菜產銷班第4班納入101年度吉園圃養成班輔導對象,以輔導地區芋頭遵循安全用藥規範,生產優質農產品。
縣府建設局指出,為辦理101年度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續約,依規定取得吉園圃標章之產銷班,每年應定期採樣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藥物毒物試驗所進行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本年度每班抽驗芋頭2件,檢驗結果皆符合標準,符合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續約資格。
縣府建設局表示,烈嶼鄉蔬菜產銷班第4班於本年度申請加入吉園圃產銷班,參加班員計7名;縣政府9月4日會同縣動植物防疫所赴烈嶼鄉採樣,其採樣結果全數合格。
縣政府將於近期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蒞金辦理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首次審查會議,經會議審查通過後,始獲得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
縣府建設局提醒消費者,為確保健康,選購農產品時,應認明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或金門安全蔬果標章,方能讓您買的放心、食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