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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擅伐林木吃上官司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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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湖分局金沙分駐所,接獲林務所報案有人破壞公有林地後,會同分局專案小組循線查獲李姓建商為貪圖作業方便,擅自破壞公有林地,經初步調查後,將李姓建商及相關人員依森林法及毀損等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金湖分局分局長石進智表示,縣府相當重視金門森林資源之保育,除加強取締及依法嚴懲,籲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若發現不法情事,可洽110或352846向警方或林務所通報。
金湖分局金沙分駐所表示,日昨接獲林務所巡山員報警表示,金沙鎮高陽路段有公有林地遭破壞,金沙分駐所所長呂世注接獲相關案情後,立即陳報分局,由分局長石進智指揮金沙分駐所及金湖偵查隊積極偵辦,發現有建商為貪圖作業方便,擅自破壞公有林地,經調查完畢,遂將李姓建商等相關人員依森林法及毀損等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根據金門縣林務所統計,由於金門土地開發案件頻傳,卻屢發生不肖廠商為圖一己之利,在未經申請核准之下,擅自破壞林地,嚴重危及公有森林。而依據森林法規定,於他人森林或林地內,擅自墾殖或占用者,最重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得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另刑法之毀損器物罪,亦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之罰則。
 金湖分局分局長石進智指出,縣長李沃士於縣府治安會報中特別重視森林遭濫墾案,除要求警察局、林務所加強宣導,也籲請鄉親勿蹈法網,一起來做金門森林及自然環境景觀的守護神,若發現不法情事,可撥打報案電話110或082-352846通報金門縣警察局及林務所,共同捍衛金門珍貴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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