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華僑身分經審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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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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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昨召開「本縣旅外僑民人別確認審議小組第二屆第七次委員會」,經委員們審議結果,全部32案均獲審查通過,核予發給「人別確認證明書」。
縣政府昨下午2時30分假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本縣僑民人別確認審議委員會議,由於召集人副縣長吳友欽及副召集人民政局局長翁伸金均因另有要公,不克到會,爰依審議辦法,由委員互推李國平主持,出席委員包括待審議案所屬各鄉鎮長、戶政事務所主任、調解委員會主席暨律師、社會公正人士等16人與會。
基於職權,委員們仔細審議各鄉鎮彙轉之僑民人別確認申請案計32案,包括金城鎮計4案、金沙鎮1案、金寧鄉15案、烈嶼鄉12案。
審議認定項目分兩種為「金僑兩地設籍(人別)資料不符但同屬一人」者,計金城鎮僑民薛維周等29人申請認定內容為本人或姐、父、母、祖父等其戶籍地與僑居兩地之出生日期不符,或姓名以別名、乳名等登記者。另金寧鄉僑民許嘉祥等3人,申請認定「出生地為金門」。
本縣旅外僑民人別確認審議,案經鄉鎮公所初審、縣政府複審後,並於昨交付委員會審查。對於送審案件各項證明文件,包括:會館證明、證明人資格、兩地戶籍資料等,委員們都詳加嚴審,提出審查意見,總計32案經審議後,均獲審查通過,核予發給「人別確認證明書」。
有關僑民人別確認委員會議,負責審議旅外僑民申請案,包括華僑早年移居僑鄉,致兩地戶籍資料不符,或出洋時戶籍資料未有登載等,對於協助華僑確認人別問題,助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