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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禮貌考評烈嶼衛生所金湖派出所特優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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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金門縣政府委由外聘委員針對本縣所屬單位及各鄉鎮公所,展開進行第3次為民服務電話禮貌測試,結果烈嶼衛生所、金湖派出所兩單位,經評定90分表現最佳名列為特優。另外金酒公司、畜試所及工務局評定為82分甲等,表現差強人意。
縣府為建立顧客導向觀念,提供優質電話服務,型塑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便民親民之形象,提昇民眾滿意度及為民服務品質,特訂「為民服務電話禮貌考核實施計畫」,測試分項指標及其配分依「政府服務品質獎電話禮貌測試量表」之規定。
縣府委由外聘委員展開「為民服務電話禮貌測試」,第3次係今年8/27至9/7進行,另前兩次分別在4/16至4/25、7/9至7/20完成測試,依計畫將賡續進行2次,總計今年將測試5次,測試對象以縣屬單位及各鄉鎮公所為主。「為民服務電話禮貌測試」項目包括:總機接聽、電話語音系統接聽速度、總機人員電話禮貌如接話時,首先清晰報明單位、說「您好」、「早安」等問候語。接話時,先接受來電者簡單陳述並予過濾,確認洽辦單位或對象。結束時有道再見或其他禮貌性結束語等等,逐項進行考核測試。
縣府指出,每次電話禮貌考核所發現應改進事項及具有供他單位參考改進之特殊服務措施,將於考核後另函通知各單位,各單位應主動於二個月內就應改進事項函報改進情形,應改進項目較多之單位,將加強查核。
測試成績等級分有特優:九十分以上。優等:八十五分以上未滿九十分。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八十五分。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丁等:未滿六十分。
縣府表示,每次電話禮貌考核成績特優前三名者,提主管會報公開表揚,該單位受測人員,各嘉獎一次。但每一受測單位每次獎勵人數,不得逾二人。
縣府也表示,成績列甲等者,不予獎勵;列乙等者,以書面促其主管督促改進;列丙等者,除書面告誡外,並應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列丁等者,單位主辦為民服務電話禮貌業務推動之研考人員及其主管,各申誡二次,並由單位主管於主管會報提出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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