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牛合約惹爭議畜試所說分明
金門縣畜產試驗所去年向廠商購買三百頭澳洲種牛,派專家出面挑選,只挑中了二百五十頭,因交貨數量不足而沒收保證金,廠商不服告上法院,法官認定畜試所挑選標準太嚴苛,判賠約二百萬元。畜試所表示,該判決為該所需返還廠商原繳交履約保證金,並非賠償。
畜試所指出,該所因應推動酒糟養牛計畫,自澳洲採購肉用種牛三百頭案,由陸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該批牛隻完成交貨驗收計二百四十七頭。因承商送交之牛隻數量不足,按約罰款,故而扣除原繳交之履約保證金。
惟承商於今年五月二十三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請返還履約保證金之訴,基於維護機關權益,委請林國明律師辦理訴訟事宜,並提反訴之訟,經言詞辯論,於九月二十六日判決該所需返還承商原繳交之履約保證金及在澳洲選牛交通費。
對於該項判決,畜試所表示尊重,將於判決送達後將請縣府法律顧問李志澄提供專業意見,再審酌是否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