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視覺藝術補助受理申請
文化部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均衡各類藝術發展,建立美術史料主體論述,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訂定「文化部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第一期補助申請收件期間為當年度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受理次年度一月至六月所辦理之活動。有意申請之團體或組織,請注意受理截止時間。
該補助要點之申請資格,以經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相關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藝術村、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為主。
補助項目以,一、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國際當代文化交流之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雙年展、年會。二、有助於建立臺灣美術史料主體性,豐富國民生活美學知識之視覺藝術套書出版計畫、重要史料彙編、系列叢書、年鑑等(不含個案展覽之專輯)。三、有助於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國際化,推廣視覺藝術教育理念之重要美術競賽、國際研討會等。
申請時間分為兩期,第一期收件期間為當年度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受理次年度一月至六月所辦理之活動。第二期收件期間為當年度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當年度七月至十二月所辦理之活動。同一單位每年至多申請補助二案。
該補助以計畫所需之部分經費,如展覽活動費、文宣設計費、講師費、印製費等經常性支出為主,不包括受補助單位之人事及行政管理費。相關詳細要點可上文化部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