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長者二合一社福津貼本月底應依法辦妥擇一領取
本縣身心障礙朋友請留意!金門縣政府社會局表示,依中央相關法令規定,現若同時領取本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與中央老人年金給付或老農(漁)津貼者,請於10月31日前依法辦理完成擇一領取,以維護福利請領之利益。
據縣府社會局統計,目前本縣領取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總人數約四千四百人,每月津貼二千至四千元不等。另領取中央老人年金給付,每月至少領取津貼三千元。老農津貼每月七千元。
有關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福利政策,據了解,包括金門縣,全國有四個縣巿實施。換言之,本縣身心障礙者除領取本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外,同時領取老人年金給付,或領取老農津貼,二合一社會福利。
縣府社會局指出,依照「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第5項之規定及國民年金法第30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同一期間兼具請領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僅得擇一領取,以符合法制。
縣府社會局表示,現中央規定凡領取本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名單,將會上傳至勞保局做津貼比對,屆時,勞保局會主動剔除中央津貼(如老人年金給付或老農津貼),中央以三項補助其性質相近,不宜重複為由。
縣府社會局表示,若欲選擇老人年金給付或老農津貼,請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申請停發本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若欲選擇本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費則中央將逕停其老人年金給付或老農津貼。
縣府社會局籲請民眾於10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上述事宜。若逾期未辦理,縣府將以民眾最佳津貼給付利益逕為決定,以維護福利請領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