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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委會研討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等案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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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由兼主任委員縣長李沃士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由兼主任委員縣長李沃士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審議提會案件補辦公開展覽「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配合金門大橋新建工程)」、補辦公開展覽「擬定金門特定區(金寧地區)(配合金門大橋新建工程)細部計畫」、補辦公開展覽「擬定金門特定區(烈嶼地區)(配合金門大橋新建工程)細部計畫」案等三項提案。
 「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至下午四時,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兼主任委員縣長李沃士主持,都委會委員李增財、陳朝金、許鴻志、葉媚媚、林德恭、吳欽賢、許正平、何天河、蔡榮根、符宏仁、蔡天力、許中光,以及縣府建設局、交通旅遊局、地政局、金寧鄉公所、烈嶼鄉公所等派代表出列席參加。會中並針對三項提案進行熱烈討論。
 臨時動議提會報告案件有:「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工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工甲-三、工甲-四暨鄰近地區)細部計畫(原工一-五、工一-六暨鄰近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擬定金門特定區計畫產業專用區「產專-一」細部計畫案」、「擬定金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等四案。
會議決議:(1)大橋決議:本案請提案單位依下列意見修正後,再召開民眾說明會,倘說明會民眾無其他意見或陳情意見與本案無關者,則授權由行政單位核定,倘說明會民眾仍有陳情意見者,則再提會討論:
 金寧端:一、計畫道路(編號三-1)東側併同停車場用地及廣場變更為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南側零碎之綠地調整為住宅區,並將其面積換算至大橋道路(編號一-1號)端點作為端景廣場。二、北側零碎商業區調整為住宅區並適度調整其街形狀,另金門大橋南北兩側之住宅區調整為商業區,街廓深度30M,其中段預留6M步道南北兩側連通之道路,並應自計畫道路境界線退縮5M後,再設2.5M騎樓(懸臂式),並不得做為汽車停車場出入口。三、計畫道路(編號三-1)南移至原有湖下自然村界線位置,其北側為住宅區、南側為商業區。四、停車空間設置規定依照金湖區段徵收區標準規定。五、計畫書P33規模獎勵有關商業區1000㎡至3000㎡部分調整為5%。六、南側住宅區之街廓調整與計畫道路(編號三-1)垂直方向進行規劃。七、計畫道路(編號三-1)30米計畫道路規劃設計時,7米綠化空間應預留未來蒐集道路。八、區內道路規劃原則面臨住宅區者規劃寬度10M之計畫道路,面臨商業區者規劃寬度12M之計畫道路。九、公益性及必要性內容請加強補充外部衝擊因素後原則同意。
烈嶼端:一、計畫道路(編號二-1)外兩側之6M計畫道路取消。二、臨接黃埔路側之住宅區調整為商業區,公兒調整為廣停。三、其餘住宅區及休閒專用區街廓配置方向統一為東西向。四、計畫道路(編號二-1)兩側商業區應自計畫道路境界線退縮5M後,再設2.5M騎樓(懸臂式),並不得做為汽車停車場出入口。五、區內道路規劃原則面臨住宅區者規劃寬度10M之計畫道路,面臨商業區者規劃寬度12M之計畫道路。六、公益性及必要性內容請加強補充外部衝擊因素後原則同意。(2)臨時動議案件:因案情複雜,另組專案小組,由專案小組討論後再提請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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