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員警協尋走失母牛飼主感謝再三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434
 母牛走失二天再度尋獲,傅姓失主激動地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金城派出所提供)

 母牛走失二天再度尋獲,傅姓失主激動地感謝員警的熱心協助。(金城派出所提供)

 家住金城鎮的傅姓老伯將黃牛拴在富康一村附近的農地,日昨母牛繩索脫落落跑,剩下小牛留在原地遲遲等不到母親的歸來,傅姓飼主相當憂心,找了二天仍無所獲,遂向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求援,希望能出現轉機,在員警吳明利的熱心協助下,總算讓這對牛母子團圓,失主再三感謝人民保母的熱誠相助。
 八十四歲的傅姓民眾所飼養的一頭母牛不見了,找了二天毫無所獲,心急地向金城派出所請求協尋,傅姓阿伯告訴警方,母牛走失了,在附近區域找了二天還是找不著,因為母牛所產的一隻小牛還需要照顧,擔心小牛因為沒有母親的照顧而有所意外,令他整天提心吊膽、寢食難安。
 金城派出所員警吳明利在接獲民眾的請求後,感同身受,除了隨同前往找尋母牛外,也留下失主的聯絡電話,並通報附近轄區派出所協尋。當晚六時許就接獲勤指中心通報,在金寧頂埔下農地發現一頭黃牛,報案人說該母牛已經在該處待了一、二天,不知為何人所有。
 吳明利立即通知傅姓失主一同前往指認,得知可能是走失的牛隻被找到,傅姓老伯滿心喜悅的前往,當場就認出是自己飼養的牛隻,神情相當激動與歡喜。
 他對於員警在勤務繁忙之際,仍能積極為民眾服務,並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尋獲,也再三肯定警方的為民服務精神與熱忱。
 金城派出所所長毛金泰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也特別提醒飼主注意,不要因為阻礙交通而受到處罰。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