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務會議》李縣長反對調高安寧返鄉家屬自付額
金門縣政府昨召開101年第五次縣務會議,由各單位所提出十項議案,經研討照案通過八案,另二案保留。經審議通過議案將送請縣議會審議。
縣務會議昨上午八時三十分假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副縣長吳友欽、參議張忠民、各局室主管、消保官、各鄉鎮長及秘書均與會參加。
會中依序進行上次會議主席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上次會議案決議執行情形報告、議案討論,以及協調事項。其中針對上次會議提案「金門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暨編制表草案,提案單位人事室將依程序函請縣議會審議。
昨討論提案,包括有第一案審議廢止「金門縣立醫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草案,該案經討論後照案通過。
第二案審議修正「金門縣婦女照顧子女津貼自治條例」草案,經研討後,李縣長裁示,社會局再行研修條文內容,並於下次會議提案討論,以示審慎。
有關第三案審議訂正「金門縣政府公共工程圍籬設置原則」草案,照案通過。李縣長肯定由公部門帶頭施作方式,他表示,一來不會造成營造業成本增加;二來,減少公共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及景觀之影響,與外界對公共工程之負面觀感。李縣長也鼓勵各鄉鎮跟進,一體遵循之作法,可達美化城鄉及居民生活品質提升目標。
在第四案審議修正 「本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全文計九章二十七條草案(草案),由衛生局提出內文修正部份,且已呈送衛署疾管局。該案照案通過。
另第五案審議制訂「金門縣促進投資獎勵自治條例施行細則」草案,也照案通過。
針對第六案審議修正「金門縣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草案,照案通過。不過,李縣長基於金門未來海上休閒遊艇產業發展考量,他認為應研擬政策補助措施方案,俾用政策引導產業進駐金門,主動以誘因創造優勢。
有關第七案審議修正「金門縣空運返鄉安寧交通費補助自治條例」草案。李縣長對家屬自付額調高持反對立場,他強調解決問題應由源頭開始,如補助署金增加醫生名額,以減少後送。因此,經討論後決定駁回。
另第八案審議「本縣102年度總預算案及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照案通過。
第九案審議「金門縣土地地籍整理自治條例修正案」,目的在健全地籍保障合法權益,整理本縣戰地政務終止前辦理地籍及農地重劃所生之特殊土地問題。照案通過。
有關涉及土地繼承及華僑人別確認議題,李縣長裁示,行政公部門為公益一定要有所作為,如人別認證的公告三個月,並公告在村里公所,由里長負責幫忙通知,並發揮輿論力量,杜絕投機取巧及糾紛。
李縣長強調資訊暢通的重要。他裁示,政風室配合地政局針對過去風評不佳地政士展開抽查,或透過外交系統去做確認。務必將訊息公開及送達到僑社、同鄉會,或刊登於地政月刊。地方政府將盡最大力量去做,保障所有權人的權益。
對第十案「金門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照案通過。李縣長認為,有自治條例作後盾,行政主管依法有據,公部門於辦理公共工程時,對拆遷補償部份有一體遵循之作法,將使民眾對公共工程之推動較為支持。
金湖鎮長蔡西湖提出拆遷補償作業與民眾權益認知上有落差,有其窒礙難行之處。李縣長裁示,組成查估小組及召集單位,同時確定權責,以利公共工程推動與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