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維護傳統建築盧志輝要求簡化程序

縣府昨召開「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由主秘盧志輝主持。(翁碧蓮攝)
金門縣政府主任秘書盧志輝昨主持「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時,要求簡化傳統閩南建築修復申請程序,以鼓勵金門鄉親維護閩南建築。會中並審議通過六案補助申請案。
縣府召開「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昨下午二時假大禮堂會議室,由主秘盧志輝主持,委員莊水池、李錫隆、葉媚媚、許中光、符宏仁、王林斌、李清海,以及建設局商中治、陳天森等人。審議過程嚴謹。
會中首討論一提案,案由:是否比照「連江縣建築物簡化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之3修正條文辦理?該條文規定經認定屬於傳統建築之舊有房屋進行改建或修建者,應檢附相關證件,不適用建築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
經委員討論結果,有委員認為金門、連江各有自己屬性,不宜比照反被法規綁緊,失去獎助意義。縣府主秘盧志輝主張因地制宜,審慎考量,以免條文解讀各取所需徒增困擾。他裁示再研究修正內容,以及參考委員意見之後,再提修正自治條例。
昨經委員審議七件獎助維護傳統建築風貌案,其中一件因申請人已往生,決議由繼承人更改申請人再送案。另六案則全經審議通過,包括有許洞龍的三蓋廊、顏生龍的一落一櫸頭加迥向、許建中的一落四櫸頭、郭水便的雙落大厝、楊凱翔的一落四櫸頭、王志偉的一落四櫸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