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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講習會歡迎參加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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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買賣股票的朋友們注意了!國稅局金門稽徵所表示,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個人出售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將課徵綜合所得稅,明年起個人出售之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得就設算或核實課稅,並擇一適用雙軌制課稅,該所為服務民眾,將在十一月十五日下午二時整,假文化局三樓會議室舉辦「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個人選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課稅方式作業辦法」講習會,歡迎轄區民眾及證券商踴躍參加。
 國稅局金門稽徵所主任黃奕上表示,明年度起開徵的證所稅,股友們在當年度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十萬股以上者;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但排除屬今年十二月三時一日以前初次上市、上櫃之股票,及屬承銷取得各該初次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數量在一萬股以下者;以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其證券交易所得應採核實課稅。民國一○四年○,個人出售之上市、上櫃、興櫃股票,除有上述情形之一,及其當年度賣出金額十億元以上者,其證券交易所得應採核實課稅外,其所得以零計算。
 核實課稅之方式,係由納稅義務人依實際成交價格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後之所得,按百分之十五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再與綜合所得稅合併報繳。惟個人當年度出售股票如有交易損失得自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抵,不足扣抵以零計算;又出售長期持有滿1年之股票,其交易所得以半數課稅;出售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於上市、上櫃以後繼續持有滿三年之股票,其交易所得以四分之一課稅。
 為了讓民眾更瞭解証所稅開徵方式及課稅計算方法,該所特別策辦證券交易講習說明會,有投資股票的地區民眾不妨把機會前往聽講,瞭解節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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