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生活扶助增列中低收兒童及少年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11/12日修正發布「金門縣政府辦理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實施計劃」,新增列「中低收入戶家庭內之兒童及少年」為補助對象。每名兒少每月可獲新台幣一千九百元之津貼補助。
縣府社會局指出,這項扶助計畫係為協助中低收入戶家庭及特殊情境之家庭紓解撫育兒童及少年的壓力,如父母雙亡、單親、失蹤、重病、入獄等及兒少保護個案,其家庭所得及財產在計畫規定範圍內。
縣府社會局提醒,社會救助法已於100年7月1日施行,原依「金門縣辦理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審查作業實施計畫」獲得健保費全額減免之兒童及少年。
縣府社會局強調,如未能於本年度取得「中低收入戶」之身分,其健保費用補助之受益時效,將於101年12月31日終止;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請有經濟弱勢之家庭,可至各鄉鎮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若有相關疑異可電詢各鄉鎮公所及縣府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