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納三十日截止
一○一年地價稅繳納期間將於本月三十日截止,請尚未繳納之民眾注意,以免因遲納而遭加徵滯納金。另尚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請儘速於限繳日期內逕向金門縣稅捐稽徵處申請補發。
一○一年地價稅之繳納期間為: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止。納稅義務人可利用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方式完成繳納稅款。
另稅捐處提醒民眾,繳款通知書已於開徵日前分送至各納稅義務人,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應儘速於限繳日期內逕向稅捐處申請補發,未在期限內完稅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請納稅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