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建農舍規範e問就通
金門國家公園計畫二次通檢及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個案變更皆於今年度完成,為使國家公園轄區內鄉親了解自身權利,金管處特別製作農舍建管及傳統建築補助之說明摺頁以及「金門國家公園農舍興建問答集」主題網頁,民眾可由金管處官網連結查詢,歡迎各位鄉親多加利用。
金管處指出,金門國家公園計畫自民國84年10月18日發布實施,並於民國92年10月18日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然近年來金門地區國防駐軍逐漸精簡、兩岸小三通開放、金門大學設立並開放陸客自由行,環境變遷速度加快,金門地區的公私部門開發需求日益增加,國家公園為因應時代潮流及社會演變,配合自然生態環境改變、人文環境之變遷與社會產業之轉型,遂依規定自民國96年11月23日報奉內政部營建署同意,開始辦理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期使計畫更臻合理完善。
金管處表示,這次通盤檢討共錄案169件人民及機關團體建議案,經諮詢委員會、地方代表初審小組以及國家公園計畫委員專案小組多次協商會議,於101年4月20日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98次會議通過,10月8日獲經建會支持由行政院核定,並於10月18日公告施行。本次通盤檢討結果劃入範圍2.6公頃、劃出範圍193.5公頃、分區及用地變更125.97公頃,並修正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第2及第7條有關軍事營區活化再利用之規定,整體面積調整為3528公頃(原第一次通盤檢討面積為3720公頃)。另有關金門縣重大建設議題之提案,將配合金門縣政府辦理之「金門縣概念性總體規劃」核定結果,辦理專案變更或啟動第三次通盤檢討。
另外,考量金門離島的土地特殊性,管理處亦於今年度完成保護利用管制原則農舍興建管制的個案變更,調整計畫範圍內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修正重點包括:(1)民國89年1月28日以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取得之農地,新建農舍建蔽率自10%提高至30%;(2)農舍建築高度放寬至三層樓或簷高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放寬至350平方公尺,與計畫道路境界線距離縮至8公尺等項,已於5月21日公告施行,期望能稍紓解國家公園區內居民及土地權益人居住空間不足之問題。
為使園區內鄉親了解自身權利,管理處特別製作農舍建管及傳統建築補助之說明摺頁以及「金門國家公園農舍興建問答集」主題網頁,民眾可由本處官網連結或直接上http://houseqa.kmnp.gov.tw/查詢,歡迎各位鄉親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