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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處鼓勵居民參與維護傳統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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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金鎗/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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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昨日晚間假古寧村辦公處舉辦一場宣導會,就金門國家公園的經營與管理問題與鄉親交換意見。(李金鎗攝)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昨日晚間假古寧村辦公處舉辦一場宣導會,就金門國家公園的經營與管理問題與鄉親交換意見。(李金鎗攝)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昨日晚間假古寧村辦公處舉辦一場宣導會,就金門國家公園的經營與管理問題與鄉親交換意見。處長陳茂春表示,傳統建築及聚落風貌的保存維護係金門國家公園重要工作之一,希望園區內居民共同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風貌,並與金門縣政府雙方共同努力,鼓勵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風貌,使聚落文化得以永續發展,為金門爭取登錄世界遺產奠定良好基石。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經營理念宣導會昨日晚間七時假古寧村辦公處舉行,由處長陳茂春帶領副處長盧淑妃及各課室主管到場宣導有關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辦法,以及農舍興建管制的個案變更等議題,金寧代表會副主席李開陣、代表李正騰、古寧村長李朝金和村民近百人到場聆聽。
金管處指出,金門縣政府為照顧地方,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攜手合作,鼓勵民眾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風貌,使金門特有之閩南建築得以永續發展,於今年修正「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接受民眾申請本縣傳統閩式或洋樓式建築物依原樣修復之補助,以保留古厝聚落完整。
金門縣政府於本年度修正其自治條例,其中第二條,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之傳統建築物納入金門縣政府可補助範圍,及第三條,參考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作法,調整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二百萬元。相關執行細節,金門國家公園處理處將再與金門縣政府討論,研商後續行政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找出對民眾最方便的操作機制,以維護及促進民眾權益。
金管處表示,為因應金門地區自然環境改變、人文環境變遷與社會產業之轉型,自民國96年開始辦理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歷經各階段程序,已於101年10月18日公告施行。本次通盤檢討共劃入範圍2.6公頃、劃出範圍193.5公頃、分區及用地變更125.97公頃,並修正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第2及第7條有關軍事營區活化再利用之規定,整體面積調整為3,528公頃(原第一次通盤檢討面積為3,720公頃)。人民陳情案件內有關金門縣重大建設之議題,未來將配合金門縣政府辦理之「金門縣概念性總體規劃」核定結果,辦理專案變更或啟動第三次通盤檢討。另外,考量金門離島的土地特殊性,管理處亦於本年度完成保護利用管制原則農舍興建管制的個案變更,調整計畫範圍內農地建蔽率、農舍興建高度、興建面積等相關規定,修正重點包括:(1)民國89年1月28日以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取得之農地,新建農舍建蔽率自10%提高至30%;(2)農舍建築高度放寬至三層樓或簷高10.5公尺,總樓地板面積放寬至350平方公尺,與計畫道路境界線距離縮至8公尺等項已於5月底公告施行,期望能稍紓解國家公園區域內居民及土地權益人居住空間不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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