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定古蹟修葺完竣官澳龍鳳宮重煥光采

縣定古蹟「龍鳳宮」修復完竣,呈現昔日的風采(文化局提供)
縣定古蹟「龍鳳宮」,在歷經1年9個月共計544日曆天的修復,已於11月30日完工落成。金門縣文化局將此深具歷史意義的宮廟修復完成,重煥昔日的風采,也保存地方特有信仰與歷史文化資產。
金門俗諺:「官澳宮,青嶼祖厝」,說明昔日官澳龍鳳宮最富麗,青嶼張氏家廟最堂皇。龍鳳宮基本格局屬二落大厝,主體建築為廟門(含戲臺)、左右前突歸、拜亭、深井、外深井、正殿(含拜殿)及左右後突歸等。
據史料紀載,龍鳳宮建於明神宗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原名「天妃廟」,奉祀天妃媽祖,該廟前即是渡口,往來人等過渡前習慣進廟向天妃上香,祈求水路平安,故香火鼎盛,建廟的規模也較他廟大。
1949年國軍進駐金門,將海岸邊另一座廣澤尊王廟宇拆解,部份建材移作軍事工事,原供於該廟的廣澤尊王神像便移駕天妃宮並祀,後人改廟額為「龍鳳宮」。「龍鳳宮」左抱獅山、五虎山為屏,右控金門東北航道的咽喉。座擁「蟾蜍穴」,為坐山觀海、居高臨下的方正格局,視野遼闊,景致宜人。
兩落加左右突歸的傳統閩南式豪華建築,為昔時地區寺廟之最,宮之內部門廳戲臺空間的出現,更是金門地區僅見的案例。入口門廳之彩繪門神華麗又不失莊嚴氛圍,廟內集合小金門著名彩繪匠師林天助的水墨壁畫,磚砌、木雕與磁磚彩繪等裝飾美學,十分珍貴。
近年來文化局致力於本縣各項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維護工作,為具體落實歷史文化傳承、教育宣導及促進地區觀光活動發展等多方面的目標。
文化局指出,龍鳳宮2007年9月6日經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文化局隔年3月委託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進行調查研究,2008年12月委託漢光建築師事務所執行規劃設計,2010年由財團法人官澳龍鳳宮管理委員會自籌新台幣800萬及配合文化局編列預算,合計新台幣2,100萬餘元辦理本次修復。
2011年2月25日正式開工,由建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承建,經歷1年9個月共計544日曆天的修復,於2012年11月30日完工落成。
文化局表示,本次修復展現出公私協力的精神,財團法人官澳龍鳳宮管理委員會於開工前特別成立督工小組,積極參與本工程,在歷經無數次溝通與協調後,委員們漸漸認同「龍鳳宮」的歷史不是倚靠金碧輝煌的外觀,而是保存地方特有信仰與歷史文化資產。
文化局也表示,本工程除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修復精神採原形貌修護、抽換及採舊制修補外,也引用現代化補強工法以延長舊建材保存年限,彌補傳統建築日常維修的不足。
「龍鳳宮」是金門官澳、塘頭兩聚落八個甲頭的信仰中心,終年香火鼎盛,香客更是絡繹不絕,修復完成的「龍鳳宮」將持續藉由地方居民熱情虔誠參與經營管理,具體發揮歷史文化傳承與古蹟修復的精神,使龍鳳宮再現昔日風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