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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場徵泳池救生員與管理員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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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立體育場游泳池甄選救生員及兼管理員,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自即日起至29日上班時間內親自、委託或以郵件送達體育場辦公室,而逾期、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郵寄地點為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收件人請寫金門縣立體育場收,並註明:「報考救生員」字樣。聯絡人:王組長,電話:372361、0920-082-237。
縣立體育場指出,這項救生員及兼管理員職務(期間為102年1月至102年12月,以公告開放日期為準)。名額為救生員6名,兼管理員1名,備取6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應徵人員資格為,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年滿十八歲(民國83年12月28日以前出生者)。國中以上學歷。具備救生證照(必須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受認可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軍人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臺灣慧行志工救生游泳協會)所核發之有效救生員證照。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參與過游泳池管理研習訓練者或持有水、電匠證照者尤佳。
工作地點在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池,薪資為日薪1,100元(每日7小時,一個月工作日最多不超過27日)。工作時間為早班05:30~12:30、晚班14:30~21:30(每日7小時、每周休息1天)。早、晚班每個月輪換一次。
工作內容,兼管理員為每天巡視、維護、管理及檢查館內各項機器設備、設施之正常運轉、水質水量之安全管控、安排館員之輪休排班、督導指揮館員執行工作並加以考核與執行臨時交辦事項。而救生員為開放時間執行救生員工作,其餘時間由管理員指揮執行館內衛生清潔及相關必要之工作與執行臨時交辦事項。
甄選時間為12月31日上午10時於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池(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261號)舉行。
甄選時應繳交報名表,附貼相片、身分證影本及救生證照影本;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照影本。所附證明文件如有虛偽造假情事者,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
至於甄選方式,術科考試方面,包括:抬頭自由泳50M、抬頭蛙泳50M、側泳50M、基本仰泳50M、仰漂2分鐘、舉手踩水2分鐘、潛水20M、抽筋自解動作及講述、水中帶人25M、人工呼吸操作等十項各佔總體分數百分之十。錄取者於102年1月2日公告於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立體育場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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