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計程車更新可請補助
交通部為持續改善計程車駕駛人營業環境,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自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五日止辦理老舊計程車更新為油電混合計程車每輛十一萬五千元,並繼續推動既有老舊計程車更新為一般燃料計程車每輛四萬元等補助措施(可擇一申請),以提供民眾優質之準大眾運輸服務。
補助車齡七年以上﹝即行車執照登載車輛出廠年月為西元2005年十二月(含)以前﹞且為公路監理機關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登記列管牌照在案之計程車(不含已報停、繳銷、吊銷、註銷之車輛),汰換為全新計程車(須為首次登檢領照)之購車費用,同一申請人以補助一輛為限。符合補助對象的車主可以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申請表,向各地公路監理機關(臺北市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