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旅客注意入境超帶煙酒未申報要受罰
時常出入兩岸民眾請特別留意,關稅局金門服務處表示,今年一月一日起,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修正條文,有關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依超過數量處罰鍰並沒入之新規定,請時常循小三通出入兩岸的遊客及民眾依規定辦理,以免受罰。
依此次更改的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一公升,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支或菸絲一磅,因此攜帶超逾上述免稅數量之菸酒入境,限酒四公升,捲菸四條(八百支)、雪茄一百支或菸絲四磅以內,並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完稅放行,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將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處罰鍰,罰鍰計算基準分別為捲菸每條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菸絲每磅處三千元罰鍰、雪茄每二十五支處四千元罰鍰、酒每公升處二千元罰鍰,並由海關沒入該超量菸酒。
海關人員籲請民眾注意入境攜帶菸酒的相關規定,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