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將於104年起全面實施
為因應兵役制度將轉型為「募兵制」,政府相關兵役法條文也完成修正及公布,使得役齡青年在畢業後可及早投入職場,利於個人生涯規劃,並放寬役男家屬扶助相關限制,在政策配合國防組織轉型的同時,將可提供年輕學子更多彈性與選擇,期能為國家建設及發展做出貢獻。
據了解,兵役法自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後,國防部及內政部即依兵役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辦理停止徵服常備兵現役的時間及年次事宜,並公告八十三年次以後出生的經徵兵檢查合格役男,自一百零二年起改接受四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若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則可轉服補充兵役。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指出,依徵兵規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大專校院役男可申請在暑假期間接受二階段軍事訓練,今年度受理申請總人數共計四千七百九十六人,將於一百零二及一百零三年暑假期間,分別接受各八週入伍及專長兩階段訓練,結訓後即以後備役列管,未來畢業後,就可立刻投入職場或出國進修。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因應募兵制將於一百零四年全面實施,考量募兵制的成本負擔,以及後續常備役體位役男超溢等問題,依兵役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凡是經判定為替代役體位者,將轉服「補充兵役」,預估人數將達六千餘人。
至於「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也將放寬限制,役政署進一步說明,新制修正放寬家庭應計算人口及家庭不動產計算範圍,並增列不計算工作收入等項目,使役男在服役期間,家屬能獲得妥善照顧,得以安心接受完善軍事訓練;相關規定修正內容可上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