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籤臨時工昨職前說明報到上工

金門縣政府一○二年度甄選短期臨時工中籤者,昨日上午在金門縣文化局報到,參加社會局辦理職前說明會後,由各用人單位派員帶回正式上工。(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一○二年度甄選短期臨時工中籤者,昨日上午在金門縣文化局報到,參加社會局辦理職前說明會後,由各用人單位派員帶回正式上工。社會局長方天吉也期勉投入公部門的臨時工,能配合用人單位要求,遵守紀律、工作多用點心,以為家鄉土地做出貢獻。
這項短期臨時工職前說明會,昨日上午九時起在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舉行,由社會局長方天吉主持,並聽取課長楊志斌說明上工注意事項。
縣府社會局指出,中籤者(本人)在昨日上午八時四十分前攜帶身分證、印章等證件,並準時前至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辦理報到及參加上工說明會,即由各用人單位派員帶回正式上工。而未按規定辦理者一律註銷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有異議。
縣府社會局指出,臨時工昨報到上工,縣府即會為臨時工辦理投保勞健保手續,以保障職場的安全(有關預算業經縣議會審議通過)。縣府社會局表示,本次臨時工每月工作日以不超過二十二天為限,採按日計酬,不支固定薪,每日津貼為八百五十六元,本進用人員係屬公法上救助性質,期限結束後,不適合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亦不得請求遣離費或失業給付等情事。
社會局指出,臨時工有下列所述情形或行為時,經用人單位或縣府查證屬實者,縣府得不經預告終止進用:(一)無故推拖,影響工作進度。對用人單位分配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績效不佳者。圖謀不法利益、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二)涉嫌偷竊、破壞用人單位之機具等公物,經查屬實者。(三)侮辱、誣告、挑撥離間、暴力行為、肢體衝突、出言不遜或脅迫用人單位承辦人及長官。(四)於上班時間酗酒或賭博。(五)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合計六日者。(六)冒名頂替上工。(七)請假天數連續二十日或累計達三十日者。(八)違反「金門縣政府短期臨時工管理考核要點」或其他法令、工作規範,情節重大者。
社會局指出,臨時工於進用期間,應按時簽到、退(統一以打卡為主),並不得由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經查屬實者,視為當日曠職論。而臨時工如因特別事故,需於進用期間前先行離職時,應於離職前一個月內提出申請,經縣府同意並辦妥離職手續後,方得終止契約。而進用人員除公假、公傷假核給工作津貼外,餘其他事由請假者,均不發給工作津貼。
金門縣政府一○二年度短期臨時工進用,進用期間自一○二年一月二日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社會局表示,為落實短期臨時工管考制度,一○一年度經各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列丙等、丁等者將不得參加一○二年度短期臨時工甄選報名。另鑑於單位反映部分身心障礙者工作技能不符職場需求,為免造成用人單位困擾,一○二年短期臨時工進用後若該等人員未符職場需求,將改安置於社福館、農試所、林務所協助清潔綠美化,期使自我肯定培育敬業精神。
縣府為因應全球性經濟不景氣,失業率與物價不斷攀升,協助本縣失業民眾就業,賡續一○二年度編列按日計酬臨時工三百名經費,除針對一般失業勞工提供就業機會外,另保障弱勢族群(如身心障礙者、低收入……等)之就業權益,使失業暨弱勢者能自力更生,由工作中獲得肯定,以紓解其失業帶來的經濟危機與生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