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駕騎車當低頭族元旦起開罰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點閱率:362
字型大小:

一○二年元旦交通新法上路,民眾開車、騎車還當「低頭族」將開罰,包括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及拿手機拍照;未領有駕照、初領照未滿兩年之一般或職業駕駛,飲用酒類等類似物,酒測值超過0.15毫克等,均違反新制規定。金湖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宣導及執行日、夜間酒駕取締,籲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又傷荷包。
 元旦起交通新法上路,民眾開車、騎車當「低頭族」將遭罰。金湖分局表示,根據新制規定,民眾行車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都不符合新制規定,包括拿手機拍照也不行,倘若汽、機車駕駛人違反規定,依法將分別要被處新臺幣三千元和一千元不等罰鍰。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四條增修,無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二年之一般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3,不得駕車,違者將依規定舉發。
 年關將至,地區民眾宴客機會增加,喝酒頻率也大為提昇,金湖分局為確保用路人及行車安全,避免酒後駕車肇事發生,即日起至農曆春節前,將加強酒後駕車取締工作,除了夜間取締酒駕勤務外,訂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日間午後勤務加強取締,以達嚇阻效用,最重要的是籲請民眾,酒後不駕車。
 金湖分局表示,元旦開跑的汽機車駕駛人當低頭族、酒測值超過0.15毫克等交通新措施,及酒後駕車取締工作,將結合治安座談會加強向民眾宣導,也藉此呼籲鄉親,務必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規則,以免發生無法挽回之憾事。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