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最高處五年徒刑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384
字型大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之規定,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而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而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罪)也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縣警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警察及救護人員到場處理,千萬不可一走了之,以免觸犯刑責。
車禍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縣警局指出,車禍發生時,有人受傷,請打一一九通知救護單位救護傷患,並於在適當位置擺設警告標誌,除了保持現場完整,並應打一一○通知警察單位處理,如果隨身攜帶照相機,可將重要證物、現場場景拍攝下來。同時要謹慎檢驗警察所作紀錄及現場圖再簽字。
如何預防車禍發生?駕駛在駕駛行為中採取防衛性措施,防範可能遭遇或正遭遇的外來衝擊與危險,以保障行車安全。在行車前檢查方面,全面檢查安全帶、煞車系統、車燈系統、喇叭、雨刷、駕駛座椅等設備。引擎機油、離合器油液(自動變速箱油)、水箱冷卻水、電瓶液、電樁接頭、風扇與冷氣皮帶、輪胎與胎壓、溫度表等車況檢查也不可少。而身心狀況的檢查,睡眠要充足,並謹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在生病服藥、疲勞不堪、心緒煩亂、眼睛不適應避免開車,而長途駕車時,中途應作適當休息。
要順利掌握駕駛環境,車內裝飾品、遮陽紙等易擋住視線,應適當擺放,而駕駛台上應保持乾淨,駕駛座旁嚴禁放物品。養成正確的駕車習慣,可選擇一個坐來令自己舒適、自在的駕駛姿勢,繫上安全帶。
而開車要尊重走路的行人,處於支道的車輛,應讓主幹道車輛先行,在轉角及巷口處請放慢車速,停車時不要把小孩單獨留在車內,變換車道不要只靠照後鏡,應把頭轉向想變換的車道,以消除死角;路口遇綠燈變黃燈時,應迅速判斷,緩慢減速,或快速通過;煞車不要一次踩死,應分數次點煞;夜間時,若為停於路口之第一輛車,不要關閉車大燈;行經隧道要打開車燈,變換車道先打方向燈。
至於駕駛機車安全準則,騎士及負載的乘客都應佩戴合格貼實合適的安全帽,扣好繫頤帶(以能深入一指之鬆緊為宜),後載乘客不得側坐,載運物品不得超載,並應捆綁穩定。由於大型車、聯結車視線差,機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而轉彎時應先開啟燈號告知其他車輛,在雨天騎乘機車應著貼身雨衣,不可撐傘。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