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任意堆置回填廢棄物罰及地主
「請勿任意提供或出租土地及閒置廠房,供人堆置或回填廢棄物,否則可能會被抓去關,最久可能要關5年,而且還要再罰最多新臺幣3百萬元。並且還要承擔後續的巨額清理費用。千萬不可不謹慎、不可不小心!發現有問題,請撥0800066666!」
環保局提醒民眾,不要因為一時失察或不諳法令規定,而將土地或閒置廠房出租給不明人士,而遭致非法棄置廢棄物,並已協請台灣電力公司在繳費單上印上述相關警語用以協助宣導「莫將出租土地供非法棄置廢棄物」。
環保局指出,為有效打擊不法業者任意傾倒廢棄物之非法棄置行為,環保署已於民國100年底更新完成「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Illegal Dumping Management System,簡稱IDMS)(網址:http://waste24.epa.gov.tw/idms/)」,期待透過司法、行政單位與社會大眾共同使用該系統,並經由清運車輛裝置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即時追蹤系統)、處理機構裝設CCTV(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輔以衛星遙測技術等運用,佈下彷如天羅地網般之管理系統,遏阻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的發生。
民眾發現有疑問,可立即上「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IDMS)」網站進行陳情申報,提供相關資料以協助政府揪出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