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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部份條文修正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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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已於一○二年一月十七日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停車位及車道尺寸規定,修正條文自一○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避免停車位使用及買賣爭議,經參考國外停車位尺寸及國內各型小汽車長度,兼顧使用停車位之便利性及公設面積之合理性,於一○二年一月十七日發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一條有關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停車位及車道尺寸規定,因對建築規劃設計影響程度較大,為利進行中開發案或都市更新案得以順利進行或因應調整,修正條文訂一○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修正後,小停車位寬度增加且比例降低,又整體停車位本身所佔面積較修正前小,空間更能有效率又合理的規劃停車位,且車輛進出空間增大,更利於停車位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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