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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市容金城警分局加強違停取締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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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金門首善之區市容景觀,金城分局針對民生路等重要道路加強取締違規停車。(莊煥寧攝)

為維護金門首善之區市容景觀,金城分局針對民生路等重要道路加強取締違規停車。(莊煥寧攝)

為整頓市區交通秩序,遏制駕駛人違規停車之取巧心理,金城警分局針對民生路周邊道路及圓環違規停車及駛入管制街道之車輛加強取締,尤其是路口停車、逆向停車、併排停車及駛入管制街道等行為,金城分局分局長王智琨提醒駕駛人配合勿將車輛隨意停放,以維行車順暢及安全。
隨著地區車輛數逐年增加,而道路面積及停車管理未能同時拓展,兼以駕駛人守法觀念尚有不足,為求自己一時停車方便,而將車輛隨意停放,造成交通之擁塞妨礙行車順暢,甚或造成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金城分局指出,市區違規停車等係屬交通靜態違規,其嚴重性不若交通動態違規之對交通安全產生直接且立即的危害,所以,該分局先前針對是類違規停車行為,所採取之執法模式係先行勸導車輛駛離,若駕駛人或車主持續三分鐘未駛離,則予以開立白色之標示單,再當場開立舉發單或逕行舉發車主依車籍地郵寄通知車主,惟實施以來,成效不彰,部分車主或駕駛人針對員警所採取之勸導行為不加理會,依然故我,將車輛繼續違規停放。
為了提昇執行成效,改善此類交通靜態違規對道路產生之阻(障)礙,維護行車順暢,金城分局針對此類違規行為,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內政部警政署取締違規停車標準作業程序,針對違規停車者逕行開立白色標示單後,拍照逕行舉發車主。
金城分局分局長王智琨表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路面邊線為「黃線」者,是表示該路段可以臨時停車,惟禁止停車,所謂「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或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如果違反以上其中一項,即屬違規停車,違反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製單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至於路面邊線為「紅線」者表示該路段「禁止臨時停車」,主要是劃設於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等路段,於上揭路段臨時停車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製單舉發,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若於上揭路段停車者,一樣依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製單舉發。
而莒光路、模範街及中興路至莒光路口等路段係禁止車輛進入,主要係考量該路段道路狹窄,且屬於商業與住宅混合區,人來人往,所以才限制車輛進入,違反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製單舉發,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王智琨分局長也呼籲自小客車駕駛人勿佔用計程車停車位停車,另外北堤路路邊停車位是供大型車停放的,自小客車等應停放於北堤停車場,至民生路金融機構辦事者,可將車輛停放於金城鎮公所後面停車場、或金城分局旁空地,以免因違規停車而遭警方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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