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圖書券特約店受理申請
為落實照顧及實質嘉惠學子之政策。金門縣政府公告自即日起至102年3月12日上班時間,受理營業地點設於本縣之合法圖書(文具)公司或商號登記,並簽約為本縣交通圖書券特約商店。請符合資格商店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縣府建設處指出,約定內容為設籍於金門縣之學生及就讀金門縣地區學校之學生購買圖書、文具之價款補貼,詳情可逕上縣府建設處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參閱相關訊息(網址: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F/index.aspx?frame=19)。
受理登記、簽約點為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工商科(電話:082-326204),請檢附商號及負責人章、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逕自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縣府特別提醒,交通圖書券非本人使用無效,不得轉讓、兌換現金及找零,簽約之特約商店僅得提供購買圖書、文具之服務,不得與其他各類抵用券同時使用,更不得全部或部分轉換為實物兌換券、現金券等。
縣府強調,如特約商店有違失時,得要求限期提出書面說明及證明文件,或函送稅捐稽徵機關,據以查處;經查屬實,縣府除有權單方面終止契約,向特約商店追繳溢發補貼款外,該特約商店暨其負責人並喪失下一年度申請登記為交通圖書券特約商店之資格。請申請廠商詳閱契約書相關規定,並確實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