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孝家庭選拔受理推荐
金門縣辦理102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即日起至3月22日止受理,縣府教育處請本縣高中職、各國中、國小踴躍推薦。推薦書格式請自行繕印或至教育處網站或老人教育網下載。
選拔標準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父母慈、子女孝」之精神,其慈孝表現可多元化呈現,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為主,因此選拔標準以親子互動關係為依據。
至於推薦單位,由本縣各高中職、國中、國小。選拔方式:分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推薦方式:得由當事人採自我推薦或被推薦,擇一方式辦理。
教育處說明推薦程序,高中職以下學校:無論採以上任一方式,均需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102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推薦,於102年3月22日(星期五)前具函送至縣府參加初審。
各校提名參加初審名額:高中職學生組:每校提名1至3組並予以排序。國中學生組:每校提名1組。國小學生組:每校提名1組。經初審後總計選出9名。
有關決審將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決審會,並得邀請各初審單位代表列席說明。決審會就各初審單位提報之名單,於102年4月中旬審查決定慈孝家庭楷模。
教育處表示,獲本縣初審選拔之慈孝家庭楷模予以公開表揚致贈獎學金(獲選者致贈5,000元並推薦至教育部參加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入圍未獲選者致贈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