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兒童節縣府將選拔表揚優秀兒童
金門縣一○二年慶祝兒童節將選拔表揚優秀兒童,國小和幼兒各三十二名,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請各校於三月十五日前將名單列冊兩份,送至教育處彙辦。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指出,這項表揚優秀兒童選拔,目的係為激勵兒童敦品勵學、守紀合群、發揮向上進取之精神。
選拔標準(以一○一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資料紀錄為準):一、日常生活表現之評量無不良紀錄,學習領域成績之評量均在「甲」等以上者。二、團體活動表現良好,榮獲獎勵者。三、全學期未遲到、早退及曠課者。四、身體健康整潔儀容端正者。五、全學期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六、孝順父母、友愛兄弟姊妹者。七、尊師敬長,律己助人,普受同學好評者。八、努力實踐國民生活須知而有成效者。
選拔方式,以班級為單位,由班級導師選出優秀兒童壹名,列冊送訓導處彙整提導師會議或校務會議複議。各校接受全縣表揚人數分配(國小以六年級班數計算,幼兒園以大班班數計算),國小部分除中正國小九名、賢庵國小二名、金湖國小四名、金沙國小二名,其餘各國小一名。幼兒部分,除金湖國小四名、金沙國小三名、古城國小二名、金城幼兒園八名,其餘有附設幼兒園國小均一名。
教育處表示,為求普遍表揚,設有分校之國小,必須在校本部、分校各薦代表參加表揚。各校辦理複審後,按分配名額選出最優秀兒童,於三月十五日前列冊二份,送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彙整,逾期以棄權論。
表揚方式,各校應將各班優秀兒童名單、事蹟及照片公布於公告欄內,並利用集會,分別表揚。而接受全縣表揚之優秀兒童,將恭請縣長頒贈獎狀及獎品,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