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私劣菸酒最高獎4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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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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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財政處指出,檢舉私劣菸酒,一經查獲,檢舉獎勵金每案最高可達新臺幣480萬元。請鄉親勇於檢舉不法,讓不法菸酒品無所遁形,共同維護菸酒市場的健全。財政處將於3/30將舉辦宣導活動。
配合「2013金門石蚵小麥文化季」,縣府財政處將於3月30日上午在林厝和平紀念廣場設攤位「菸酒管理有獎徵答活動」,答題正確者可兌領菸酒管理宣導品乙份,數量有限,歡迎鄉親踴躍前往參加。
針對近來屢有查獲販賣免稅菸酒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而遭裁罰案例,為避免重蹈覆轍,縣府財政處特別提醒鄉親,自免稅商店購買之免稅菸酒品,僅能供自用或餽贈。
縣府財政處指出,若用於販售、營利使用,則以私菸酒論處,依菸酒管理法第47條規定,可處罰鍰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請鄉親切莫以身試法。
自91年1月1日菸酒管理施行以來,縣府菸酒查緝小組致力於查察取締私劣菸酒品,目的在於捍衛鄉親健康與權益,杜絕私劣菸酒可能帶來的威脅與傷害。
為有效打擊不法菸酒品,縣府呼籲民眾,若發現不法菸酒品,應勇於提出檢舉,金門縣政府菸酒檢舉專線為0800-555-590。
依財政部訂定之「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檢舉私劣菸酒,一經查獲,檢舉獎勵金每案最高可達新臺幣480萬元,請鄉親勇於檢舉不法,共維護金酒商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