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墓清明節公祭4/1舉行
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為配合102年民族掃墓節各項祭祀活動,業排定春祭清明節各民(軍)眾公墓公祭英靈時間,以及清明節期間提供各項器具之服務,民眾於公墓掃墓時倘有需要者可向殯葬所分派至各公墓服務人員洽借。金門縣殯葬管理所所長張峰杞特別提醒掃墓鄉親,應慎防星火燎原,祭拜完畢後務請撲滅火苗。
殯葬所長張峰杞表示,各公墓春祭清明節公祭英靈時間將於四月一日舉行,屆時由各鄉鎮長擔任主祭,地方機關學校主官陪祭。金城鎮金山民眾公墓為4月1日上午9時、金寧鄉金城民眾公墓為1日上午9時30分、金沙鎮金沙民眾公墓為1日上午10時20分、金湖鎮金湖民眾公墓為1日上午11時10分。烈嶼軍人公墓為1日下午14時30分、太武軍人公墓為3日下午16時30分。
金門縣殯葬所將在清明節掃墓期間,在各鄉鎮民眾公墓提供各項器具之服務,掃墓鄉親可逕向各公墓服務人員洽領,用畢後請歸還,以便後續鄉親繼續使用。另有鑒於往年民眾掃墓時,常獻上塑膠花表達追思親人,惟因塑膠花無法燃燒及掩埋處理,造成嚴重環保問題,建請民眾儘量以鮮花替代,共同維護各公墓的安全與整潔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