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縣聯社獎助學金今起開放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點閱率:496

獎勵莘莘學子,協助弱勢學生,「有限責任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社員子女獎、助學金」將自今(一)日起開放申請,歡迎符合資格之學子申請,申請書請向縣聯社索取。
縣聯社獎助學金申請日期,自四月一日起至三十日止,申請者請檢附相關資料送至縣聯社。申請獎學金者,需檢附申請表、上學期成績證明書、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註冊完畢,正反兩面)、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計三份。助學金除上述文件外,須附低收入、中低收入、身心障礙、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等相關證件之一,計四份。
申請獎學金對象為:入社滿一年以上之社員直系血親子女,現就讀國內高中職、國中七至九年級、國小四至六年級。助學金則須加附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證明。
申請資格為:
一、獎學金:國中小學生,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在八十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則為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
二、助學金:國中小學生,上學期總平均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成績在七十分以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得提出申請。高中職學生則為學業總平均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
獎助金名額:高中獎學金十六名、助學金四名。高職(含五專前三年)獎學金十二名、助學金三名。國中每年級獎學金八名、助學金每年級二名。國小每年級獎學金八名、助學金每年級二名。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