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人石磨警察法辦警察
讓警察涉嫌成為警賊的贓物是一具石磨;不過家住金城鎮的失主表示索回的石磨,似乎不是原件。(董森堡攝)
警察涉嫌當了小偷被警察抓!金湖分局本於「毋枉毋縱」的精神,已經把涉嫌基於犯意而取走私有石磨的警員隨案移送。
雖然地方警界出現了「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馬」;不過,輿論並未「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許多民眾認為,警察能把「警賊」繩之以法,對警界有正面的加分作用,不必有「一條魚腥了一鍋湯」的憂慮;因為,「各人造業各人擔」,只要警界對自己人能不徇私,不姑息、不包庇,反而對建立警察的公正形象有幫助。
根據金湖分局分局長蘇政敏的說明,他於去年十二月到任後,就注意到有某位員警的一般風評不佳,經進行了解後,已把他列為關懷輔導的對象。
這個警員平日喜歡蒐集懷舊物品。上個月(三月),金湖分局獲報失物,查出該員可能涉及不法,有將別人舊物取走的行為。
金湖分局派員調查及取證之後,因為證據明確,便本於「毋枉毋縱」的精神,已把他隨案移送金門地檢署;地檢署已經將他飭回。在行政處分面,警察局已記該員大過一支,以昭炯戒。
上述涉案警察是因為在金城地區取走一座石磨而遭自家人追查,該員警到案時已坦承犯行。蘇政敏表示,石磨的價值為何因人而異,在無用與無價之間;不過,因為石磨是有主之物,該員又是基於犯意,利用下班後,在深夜中將它運走,因此觸犯了竊盜罪。目前,除本案之外,並未查到該員涉有其他竊案。
警方對這件「警察抓警賊」的案子原本支吾難言,大有「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的尷尬;不過,聽聞此事的民眾認為,讓社會大眾知道警方沒有護短,對警界而言,其實是一件好事,因為「良莠不一」的情形,所在都有,重點在執法者能義不容情,揪出不法,避免繼續出現「城狐社鼠」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