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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預告明年新增回收項目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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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資源回收再利用,環保署預告將平板電腦、外接硬碟、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納入公告應回收項目,並規劃自明(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有關本次預告的相關資料如附件,並詳載於該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
 本縣環保局指出,因應平板電腦及外接硬碟產品數量遽增,環保署預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修正草案,新增平板電腦及外接硬碟為公告應回收項目。另為加強含汞物質管理及回收,本次公告修正草案也新增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等含汞照明光源。
 環保局表示,由於目前環保署公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項目,因市場產品推陳出新,部分商品成分複雜或規格樣式法令未清楚規範,而衍生責任物判定之疑義。為有效解決責任物認定問題,故檢討修正現行各項列管範圍定義,並因應電腦市場趨勢,考量與筆記型電腦性質相近之平板電腦數量遽增,故修正可攜式電腦包含平板電腦。另為解決國內製造外接式硬碟採舉證扣除之公平性問題,亦修正硬式磁碟機包含外接式者。
 此外,鑑於近年消費性產品技術日新月異,產品生命週期減短,致相關廢棄物持續增加,應妥善回收處理,以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並降低環境負荷。且日本、南韓、美國等國皆持續擴大回收範圍,歐盟更於二○一二年修正廢電機電子設備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除擴大回收範圍外,更要求各會員國提升其回收目標,二○一六年起回收百分之四十五之售出電機電子產品。爰此,環保署參酌國際上加強廢棄物回收之趨勢,並考量含汞之照明光源優先推動回收,爰規劃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將含汞照明光源之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公告為應回收項目,其製造、輸入業者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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