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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資產活化座談曾國基﹕中央備有鼓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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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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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曾國基與財產署北區分署長廖蘇隆昨日率員抵金並在縣府會議室與縣府建設處、財政處及各鄉鎮公所代表進行座談,針對國有土地活化開發與地方資產引進民間參與投資等相關法令規章進行意見交流與釋疑,傳授經驗與訣竅,以利國有土地與公有資產的活化及開發與利用。
 金門地區地方財政精進措施-地方資產活化座談會昨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起在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財政部促參司司長曾國基主持,科長林嘉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長廖蘇隆、科長張志傑、金馬分處主任黃國卿、縣府財政處長黃景舜、農試所所長李廣榮、建設處副處長楊文璽、科長呂基鴻、工策會總幹事蕭永平及各鄉鎮公所代表出席。
 曾國基指出,現在不管是中央或地方對於資產的活化或是財源的尋找都是很重要的事項,財政部非常重視地方資產的活化,精進的作法上,除了節流外,另外就是開源,如何來開源,可能就是就現有的資產,做一些活化,來思考其可行性,財政部推動促參司最主要就是有關民間投資引進的部分,另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會有一些國有土地,各個地方政府若有對國有土地相關使用或開發的計畫,都可以和國產署來合作活化、開發土地。而地方政府手頭有土地或設施,目前強度不大或低度利用如何來活化或是未來的招商,都可以討論未來可行方式。
 曾國基指出,對於地方資產引進民間參與投資,中央也有一個鼓勵金,鼓勵金的適用對象包括縣政府與鄉鎮公所,以鼓勵地方政府多引進地方資金活化公有土地與設施。
 昨會中,針對地方資產引進民間參與投資之作法,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也舉了六個國有土地活化的案例,分署長廖蘇隆指出,國有財產以國土保安為優先,第二才是公地公用,接下來才進行活化應用,活化應用早期的觀念認為只有租跟售,去年度立法委員提案修國產法規定後,一千六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上國有地就不能公開標售了,而不標售了,政府就要活化應用,目前操作方式,第一就是都市更新、以地換物,第二就是以招標設定地上權,而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合作開發大面積的國有土地的方式,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昨日與會的人員也針對縣府及鄉鎮土地與公有設施的活化應用遭遇的困難提出討論,研討解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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