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筏機具補助受理申請
金門區漁會102年度漁船筏漁機具及安全設備補助將於四月廿九日起受理申請,至五月十三日截止。
漁會提醒符合資格的漁友(漁船筏主,具有能力自籌配合款者),攜帶應備證件(船主之身分證、漁業執照暨私章)向漁會推廣課或烈嶼辦事處提出申請。漁會洽詢電話為333626轉233或216;烈嶼辦事處洽詢電話為362322。
根據金門區漁會的說明,補助項目及數量計如下:船外機5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3萬元。船用三合一全球衛星定位儀13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3萬元。船用雷達2台:每台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4萬元。修補船體船舷3艘(限5噸級以上船隻):每艘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3萬元。油壓式起網機(含發動機或油壓泵)2台,每艘補助價款40%,最高補助4萬元。船用無線電對講機VHF2台:每台補助價款50%,最高補助6仟元。船用信號彈20支:每支補助價款50%,每船最高補助2支。救生衣15件:每件補助價款50%,以船筏員額數登記。救生圈4個:每個補助價款50%,每船最高補助2個。
申請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金門縣籍漁船(筏);領有漁業執照且還在有效期限內;101年度實際出海作業日數達60日以上;船主為登記代表人(101年度汰建新船筏實際出海作業日數也必須達60日以上)。
信號彈每船最高可登記兩個;救生圈每船最高登記兩個;救生衣則依船隻配置人數登記。另外,漁機具補助,每船只能登記單一項目之補助-因為數量有限,不得重覆登記(船用信號彈、救生衣、救生圈不在此限)。登記人數超過補助數量時,將召開遴選會議並辦理公開抽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