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電動自行車照罰
地區單車騎士請注意!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一樣會被移送法辦!一位民眾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經金城警方攔下酒測,其酒測值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金城警方指出,地區一位王姓民眾平時就有飲酒習慣,也知道喝酒不能開車。因此,飲酒後以電動自行車代步,沒想到酒測值超標且不能安全駕駛,仍被移送法辦。
王姓男子是在日前晚上期間,飲酒後騎著一台電動輔助自行車返家途中,行經金城鎮民生路段往縣府方向時,因騎車搖搖晃晃,為路人發現報警。
金城警方獲報後,沿著民生路往環島北路查看,於環島北路段中華電信路段前,發現騎著電動輔助自行車王姓男子酒味四溢,於是對其進行酒測,酒測結果高達0.75 mg/l,超過標準值0.55 mg/l,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法辦。
金城分局長王智琨呼籲,過去地區也有多起因騎乘電動自行車酒駕遭移送的案例,民眾不要以為騎乘電動自行車就不會違規。如果騎乘電動自行車酒駕、超速、闖紅燈等,照罰不誤,警方會加強取締。
王智琨說明,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都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所指的慢車,無需牌照,時速要在25公里以下,雖然沒規定要戴安全帽,也無強制險,但如果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一樣要移送法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