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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脫團赴台被截獲已強制遣返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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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吉姓「脫團佬」(左二)已被強制遣回大陸,一年內不能再申請入境。(張建騰攝)

山東吉姓「脫團佬」(左二)已被強制遣回大陸,一年內不能再申請入境。(張建騰攝)

 身著「中山裝」,帶著父親的「甲骨文」研究,中國山東一個年近八旬的吉姓老翁於前天參加「金門一日遊」;他申辦的證件只限在金門「團進團出」,卻獨自「脫團」搞成了「自由行」,目的是要到臺灣找出版商;他連過三關後由尚義機場登機,直飛到松山機場落地後才被航警攔下;昨天,他已被強制遣回大陸,一年內不能再申請入境。
這位「脫團佬」年約七十八歲,他前天(四月三十日)因為「違規」由金門搭機到台北,昨天(五月一日)上午被送回金門,並請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大隊‧金門縣專勤隊及收容所」接受調查-包括製作筆錄。
 根據金門縣專勤隊的調查,吉姓老翁的出軌行為應該只是單純的「陰錯陽差」。他提著父親的「甲骨文」研究,一心想到臺灣找出版商,希望讓父親自學的心血有付梓的機會;而那些繁體稿件,引不起大陸出版商的興趣。
 「脫團佬」參加「金門一日遊」的動機一如上述;因此,人到金門,他的目標就是轉往臺灣,而民航公司的櫃台售票人員因為老人家匆匆而來,趕著上飛機,基於協助及服務的立場,沒有仔細檢視他所持有的入出境許可證只限停留在金門地區,然後又鬼使神差地通過金門航警(航警金門尚義機場分駐所)的安檢、航空公司的查票。不過,因為帶團的旅行社已通報團員脫團,他最終還是在臺北松山機場被台北航警(航警台北分局)攔下。
 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大隊」的說明,由於吉姓老翁行為違規,根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得以對他執行「強制出境」;另根據第十九條的規定,移民署一年內將不受理其入境申請。
 根據各家新聞媒體的報導,「脫團佬」是在四月三十日參加金門一日遊活動,同團共有三十四人;他們一行人於上午九時三十分抵達金門水頭港後,他獨自脫離團隊,搭上中午十二點半由金門飛往臺北的班機。
當天十一時左右,旅行團發現少了他一人;經旅行社通報之後,警方查到他已搭上華信航空班機,便於下午一時二十分班機落地後,在松山機場的入境處把他攔下。
 「脫團佬」原本前夜就要被送返金門,但因為金門機場關場,暫由移民署駐松山機場的人員收容一夜,延至昨天才搭乘遠東航空於上午九時重抵金門,並於下午三時由帶團人員陪他搭船回返大陸。同團的其他人員則是前天就已結束行程歸返大陸。
 對於這起脫團事件,航空警察局的說法是:大陸客合法申請證件卻違規使用;航空公司疏於查證,航警則即時截獲。航警認為證件查驗是由航空公司負責,航警負責的是安全檢查。
 由於「脫團佬」違規的行為既遂,可能連累華信航空被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三條受到處罰;業界中有人認為移民署既沒有對民航公司做好教育訓練,也沒有正式公函告知相關規定,應該優先負起責任;如果華信被罰,應考慮提出申訴。
有媒體報導指出,鑑於現有證件不易分辨,華信曾建議以不同顏色加以區別;對此,移民署駐金人員表示,各國的證件都是一個顏色,並沒有五顏六色;不過,業者的建議,他們會予以轉達。
 金門縣府觀光處對外表示,由於帶團的旅行社已按規定在團員失聯兩小時內做了通報,不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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