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違規使用農藥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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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麗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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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作物違規使用農藥」將依法遭處新台幣壹萬伍仟元以上壹拾伍萬以下之罰鍰。為此,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籲請農友,如果有病蟲害及使用農藥之問題,切勿隨意施用農藥,歡迎先電洽防疫所查詢,以免受罰,免費專線0800-010660或336625分機20,李先生。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未來,凡經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規定者,將不得再以安全用藥教育替代裁罰,並應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裁罰新台幣壹萬伍仟元以上壹拾伍萬以下之罰鍰,主要希望能有效遏止農民違規用藥。
防疫所分析,地區農友種植農作物使用農藥不符規定者,最主要是使用政府未登記於該作物上的農藥(使用非推薦用藥)及未遵守該農藥之安全採收期或提高施用濃度。舉例而言,很多農民都認為農會買的農藥應該都可以用,但卻不知農會賣的農藥雖是合法的農藥,並非每種農作物都可以使用。而且,每一種農藥要施用於作物病蟲害時,均需實地測試及政府核准後方可使用,農藥包裝上均有該農藥使用範圍及方法。
農作物違規使用農藥,將依法受罰,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籲請農友,如有病蟲害及使用農藥之問題,切勿隨意施用農藥,歡迎先電話查詢,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10660或電洽防疫所336625分機20李先生。
